深圳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 最高可资助50万元

日前,深圳市出台《关于促进人才优先 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包括20个方面81条措施共178个政策点,其中新增86个,强化70个,重申22个,涉及高精尖、紧缺专业等各类人才的培养与引进、 创客之都的建设、人才评价和流动机制的完善、人才安居保障、人才服务等内容。据了解,每年深圳市财政用于人才工作的预算将达44亿元,新增23亿元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有一条规定指出,将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,允许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。


《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》指出,深圳市拟每年不少于10亿元培育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、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党政紧缺专业人才、规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可离岗创业……


其中规定,大学生休学创业和毕业后自主创业,创业场租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%-50%,优秀项目可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。提高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补贴标准,每人每月给予最高2500元,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


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深圳市普通高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,以及具有深圳市户籍的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,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均纳为创业扶持对象。


据了解,深圳市现已认定18家孵化园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,并有1家创业孵化园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。其中深圳大学创业园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创意创业园两家累计孵化350余名大学生创业者,带动就业1000余人。


数据显示,截止2015年12月底,深圳市全年创业大学生人数共计2564人,全市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大学生创业者21人,放款金额为121万元,且有10名大学生创业者获得共计61万元免担保贷款。


另外,《若干措施》第48~52条显示,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,供海外人才、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,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;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的奖励补贴,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,选择免租住房的,在深圳市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,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;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,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,可选择最长3年、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,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、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。


同时,加大中初级人才住房政策支持,规定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,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;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.5万元、硕士每人2.5万元、博士每人3万元;在深圳市工作的外籍人才、获得境外永久(长期)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,在缴存、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。


此前,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2016年,深圳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6万套(含棚户区改造)、竣工5万套,供应4万套,全市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、公共租赁住房中的70%以上面向人才供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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